保证实验(实训)室的教学正常运作,避免实验(实训)室事故的发生,确保师生的人身安全和实验(实训)室的财产安全,特制定实验(实训)室工作人员值班值日制度。
1、实验(实训)室工作人员必须轮流值班,轮到值日的那一周必须早到、迟退。
2、值班人员负责实验(实训)室的日常工作安全和实验(实训)室财物的安全。
3、值班人员应坚守工作岗位,有事外出或不在位时,须交代工作人员临时代替。做到交接班工作班次间无缝衔接,不得擅离职守。
4、值班人员临走前,须认真检查实验(实训)室的安全,断电等设备的隐患。
5、不允许在实验(实训)室内留住客人,不准将无关人员带进实验(实训)室。
6、保证实验(实训)室工作的顺利进行。对可疑人员要严密注意,保证公物安全和自身安全。
7、对突发事件要保持镇静,在自身安全的情况下,要及时合理的积极处理,并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
8、发现隐患或事故,立即按《实验(实训)室安全隐患排查及事故报告制度》、《实验(实训)室安全应急处置预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