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师制管理制度
为加强师生沟通与交流,关心帮助指导学生成长,建立新型师生关系,实施因材施教和学生个性化发展,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高校课堂教学创新行动计划(2014-2016年)>的det365在线平台》(浙教高教〔2014〕102号)、《det365在线平台课堂教学创新行动计划2014-2015学年实施方案》(台科院[2014]36号)精神和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充分认识实施导师制的重要意义
1.实行导师制,使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体系更加科学化,更加完善。导师制是党团组织、班主任制等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纵横交叉立体结构组成之一,以导师制为载体,让所有的教职员工都自觉承担起学生的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建立一支全员参与的学生工作队伍,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管理变为细致的引导,由面上的各种活动变为细致的思想、业务、生活的全面教育工作,使德育与智育有机结合,真正落实“全员育人、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的思想。
2.实行导师制,是新一轮课程改革的需要。职业教育尤其是我校“1+N”课程提出的三大目标之一的 “情感、态度和价值观”学习目标,单靠课堂教学很难完成的。因此,探索新模式下的学生学业、生活、品行指导方式和策略,从而有效地推动“1+N”课程的实施。
3.实行导师制,有利于创新人才培养模式,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实行导师制有助于进一步强调学校的育人功能,牢固树立人才培养在学校诸项工作中的中心地位。导师制是个性教育的具体体现。个性是个人素质的灵魂,是个人创造性的有力支撑;没有个性的培养就没有素质教育,没有个性就没有创造性。因此,导师制有利于促进素质教育的发展和创造性人才的培养。
二、实施导师制的基本原则
1. 发展性原则。导师的工作必须以促进学生的可持续发展为指向,在全面了解受导学生的基础上,师生共同讨论协商确定符合学生实际的发展目标。
2.个性化原则。导师要善于发现、研究受导学生的情感、智能、兴趣、爱好等个性特点,开展个别化的教育,促进学生的个性发展。
3.人本化原则。导师要坚持以人为本,尊重学生的人格平等和个性差异,真诚关爱受导学生,努力成为受导学生的良师益友。
4.渐进性原则。导师要根据受导学生的身心发展特点、道德水平和认知基础,循序渐进地进行教育,逐步提高受导学生的道德修养与学习能力。
5.保密性原则。导师在施导过程中,要尊重施导学生的个人隐私,不随意泄露、评价受导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等方面的问题。
三、导师遴选
以二级学院为单位进行,主要是本学院内的校内专任教师、校内兼课教师、实训指导教师、班主任(指导非本班学生)、管理人员等。
四、导师的主要职责
配合班主任开展工作,职责是:以学业引导为主,兼顾思想引导、心理疏导、生活指导、职业规划、就业指导等内容,具体有:
1.关心受导学生的学业进步及个性特长发展,指导受导学生改进学习方法,提高学习能力和学习效率,重点关注厌学和学习有困难学生。
2.关心受导学生的身心健康,对受导学生进行心理疏导和健康指导。
3.关注受导学生的思想、品德、行为上的表现,帮助、指导受导学生形成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
4.指导受导学生合理安排课余生活,引导受导学生参加积极向上、活泼健康的文化娱乐活动尤其是健康的寝室文化活动。
5.指导学生适应大学生活,帮助学生进行职业规划,督促学生积极参加教学活动并达到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各项标准和要求。
6.引导学生树立正确就业观,帮助学生就业。
7.经常与受导学生家长及其他任课教师沟通,全面了解学生成长过程中的各方面表现。
五、导师工作制度
1.定期交流制度
导师每周至少与指导的学生进行一次交流,师生交流途经可以是QQ群、微信群、电话等。倡导指导教师与受指学生建立小组,以小组形式开展交流,营造宽松、良好的氛围。
2.定期面对面交流制度
导师每月至少与指导的每位学生见面一次,师生进行面对面的全面交谈。
3.定期家庭联络制度
导师每学期至少与每位学生家长电话交流或家访一次,了解受导学生及其家庭情况,重点是向家长反馈学生情况和学生家庭情况尤其是家庭影响学生学习或成长的特殊情况(单亲、重组、挂靠、困难等)。
4.及时反馈信息制度
发现受指学生心理、学业、品德等方面有问题的,除自身对学生进行疏导外,要及报至班主作和二级学院党总支。
5.指导过程记录制度
指导教师要对受指学生主要情况进行记录,详见附件1、附件2。
六、考核与奖励
1.考核
分二级学院进行,根据过程性指导和终结性成效相合原则,按一定比例,评为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四个等级。
2.奖励
二级学院将导师制工作纳入绩效工资分配总体方案,对于评为优秀、良好、及格的指导教师,赋予一定绩效分值,具体由各二级学院确定。
附件1: 学院 班级导师信息一览表
附件2:导师工作记录本
附1 学院 班级指导教师信息一览表
序号 | 学号 | 学生姓名 | 指导教师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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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det365在线平台
导师工作记录本
学 院:
学 年:
学 期:
导师姓名:
联系电话:
二0 年 月
说 明
一、此记录本为一名导师一本,由导师记录本人指导学生的情况。
二、“导师工作记录本”于学期初由二级学院发放,将不定期检查各导师记录情况,并于学期末由导师上交二级学院,作为导师考核的依据之一。学生毕业后,此记录由学院存档,保存期一年。
三、“导师工作记录本”用于记载导师小组各学生谈心、受指学生小组活动、与学生家长联系等情况,根据交流指导情况,及时处理或反馈相关人员。
四、导师对本人指导学生每周至少开展一次交流,每月至少一次面对面交流,每学期至少与每位学生家长电话交流或家访一次。
表1:受指学生基本信息表
(指导教师: 电话: QQ号: 微信号: )
序号 | 学号 | 姓名 | 电话 | QQ号 | 微信 | 寝室 | 家长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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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导师工作记录表
序号 | 时间 | 地点(形式) | 交流指导人员 | 主要内容及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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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地点(形式)包括实地(办公室、寝室、教室等)和网络(电话、QQ、微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