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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初期中期末教学检查的若干规定

2017-04-14 11:04:00访问次数:12875

期初期中期末教学检查的若干规定

期初期中期末教学检查是一项常规的教学工作,是教学过程质量监控的基础环节。为规范和推进我校的教学工作,切实提高教学质量,按照《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和《关于印发<浙江省高等学校教学管理基本要求(试行)>的det365在线平台》(浙高教[2007]2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检查内容

期初期中期末教学检查包括两部分内容:一是阶段性重点内容;二是常规内容。

(一)、阶段性重点内容

根据高技能人才培养的总体目标,针对学院教学工作重点、难点、存在问题,每次确定1~2个重点项目进行检查督促,促进职业岗位能力培养,促进教学模式改革,具体项目由教务处在检查前发文公布。

(二)、常规内容  

1、期初教学检查

包括教学准备情况(教师教案,教室安排,教室卫生,教材到位率,多媒体教室、大课教室、计算机房完好状况,教学任务落实情况,排课情况等)、教学情况(课堂教学方法、学生到课情况、课堂纪律等)、教学管理(包括二级学院及系(教研室)工作计划、校级精品课程申报组织等)。

2、期中教学检查

包括教学计划执行情况、备课情况、讲课情况、作业布置、作业批改、学习辅导、学生学习状况、教研活动,组织期中考试等。

3、期末教学检查

以《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为依据,检查教学计划执行情况(包括课堂教学、实验实习、实训)、教学过程及记录(教案、教学日志)、作业情况、教研活动、期末考试等。

二、检查方式

分教师检查、教研室检查、系检查、学院检查等四种方式。

(一)、教师检查  

 根据检查内容,任课教师进行检查和自查,检查结果以表格形式汇总(表格见《det365在线平台期初、期中、期末教学检查教师检查表》)。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任课教师应及时纠正或及时向所在系反映。

2、系(教研室)检查

各系(教研室)以开展教研活动等形式进行检查,检查结果以表格形式汇总(表格见det365在线平台期初、期中、期末教学检查教研室汇总表)。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系(教研室)应及时纠正或责成相关教师纠正或及时向所在二级学院反映。

3、二级学院检查

汇总各系(教研室)教学检查情况,检查结果以表格形式汇总(表格见det365在线平台期初、期中、期末教学检查系汇总表),检查重点是督查相关教师和教研室整改存在的问题。

4、学校检查

学校分管领导及教务处牵头组织检查,进行总结评比。

三、检查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教务处

1、在检查前发文,明确检查内容(包括重点内容和常规内容)、检查时间、检查方法和检查要求。

2、根据各二级学院教学检查情况,协同督导处总结全校教学检查情况,分析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措施。

(二)督导处

1、全面检查或抽查各二级学院各系(教研室)期初、期中、期末教学情况,及时指导和督促整改。

2、总结全校教学检查情况,分析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措施。

(三)、二级学院

1、具体实施期初、期中、期末教学检查。

2、督查相关教师和系(教研室)整改存在的问题。

四、说明

1、本规定自通过之日起执行。

2、本规定由教务处负责解释。